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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讀:

人類有一種不好的機械認識論就是這個世界上的事情,總有原因;只要有原因,我就能理解,可理解一個人,有那么容易嗎?很多時候,我們對別人的理解,就像在做“閱讀理解題”,雖然文章一樣,但是你保證你和她的感悟是一樣的嗎?我們需要常常反思一下,憑什么你覺得你理解的就是別人所想的,這樣強加的理解難道不比你誤解TA可怕?你身邊是否也曾遇到一個這樣自以為你的事情他全部能理解的人呢?你又覺得TA所謂的理解是否帶給你困擾呢?今天的文章來自李剛,來看看作者覺得所謂的我理解究竟比誤解可怕多少。


有一種理解,比誤解還可怕。


能夠理解對方,其實是一種少見的天賦;而不去強行理解他人,才是人人應有的美德。


與其理解,不如信任。


求求你,別理解我了。

1


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景,有人莫名其妙地就發個消息給你:


“別難過,兄弟,我們都明白著呢。”


你明白什么啊你明白!


然后你開始使勁兒想,到底你做錯了什么,讓他們這么“理解”你。


總有這么一些人,喜歡用這種讓你“百口莫辯”的方法“理解”你,他們的口頭禪往往是,“XXX事,說穿了不過是XXX”,特別愛用這個句式:“今晚,我們都是XX人”。


他們還不如說:“我理解你,與你無關。”


遇到這種人,我總會想起《圍城》里的一段情節,方鴻漸頭一回到蘇小姐家,結果引發了一連串“強行理解”。


我相信那時方鴻漸心里只有一個念頭:


求求你,別理解我了。


2


《圍城》的主題,歷來有爭議,我比較傾向于一種說法:


這是一部表現人與人之無法彼此理解的孤獨感的書。


方鴻漸到蘇小姐家,本來是一次禮節性的拜訪,因為“實在生活太無聊”,但在蘇小姐這個心思復雜的人看來,這次拜訪,背后一定大有深意。


這個“強行理解”本來很容易澄清,可沒想到了,半路殺出個唐小姐,方鴻漸一見傾心,為了“引起對他的注意”,忍不住犯了“故作奇論”老毛病,


這下,蘇小姐就更相信自己的“理解”了。


接下來,蘇小姐的追求者趙辛楣登場了,一見方鴻漸,立刻“情敵見面,分外眼紅”。


方鴻漸莫名其妙地交鋒了幾句,才“忽然明白,這姓趙的對自己無禮,是在吃醋,當自己是他的情敵”。


晚了,就這幾句,蘇小姐看到的是“兩個男人為她爭斗”,瞬間進入“一切女人最可夸傲的時候”。為了鼓勵方鴻漸的斗志,她還特意改口,不叫“方先生”而叫“鴻漸”。


3


蘇文紈“強行理解”方鴻漸,是因為太過自信。


因為自信,方鴻漸的忽然醒悟,不愿與趙辛楣爭執,她理解成 “保持實力,作戰略上的撤退”。


因為自信,方鴻漸腳踏兩條船的惶恐不安,她看成是羞澀。


因為自信,方鴻漸的道歉信,她看都沒看,就以為是求婚信。


你看,方鴻漸莫名其妙地被趙辛楣拉入戰局,蘇小姐的心里活動是什么呢?她喜歡的是“趙方二人斗法比武搶自己”,她擔心的是“交戰得太猛烈,頃刻就分勝負”,以及“敗走的偏是方鴻漸”。


她唯一不懷疑的,就是自己的理解能力。


她從來沒想到,對方其實對自己并不感興趣。不但不興趣,反而對她的親密尷尬之極。


蘇文紈對方唐兩人的關系也有過懷疑,但方鴻漸一解釋,她就相信了:方鴻漸怎么可能放著我這么完美的對象,愛上唐曉芙那個小丫頭呢?――這還是太自信了。


這就很讓職場中的人反思了,我們憑什么認為自己就能理解別人所思所想呢?


是的,你畢業于985,智商250,一年當主管,三年成總監,領導器重你,群眾尊重你,所以你屈尊想理解我,我就一定要感激你?


就算你理解我,也拜托你不要擺出這種“看透我”的姿勢好不好?


歸根到底,人類有一種不好的機械認識論:這個世界上的事情,總有原因;只要有原因,我就能理解。


可理解一個人,有那么容易嗎?我TM自己都不理解我自己。


4


2011年福建高考語文試卷中有一題現代文閱讀題,這篇文章的原作者《中國青年報》記者林天宏看到后,興致盎然地做了這道題。


做完一對標準答案,作者傻眼了,錯了一半。


越好的文章,意義越豐富。當閱讀變成標準化考題,出題人的理解變成唯一正確的答案時,“閱讀理解題”就變成“閱讀誤解題”。


可惜啊,很多時候,我們對他人一舉一動的理解,就是在做“閱讀理解題”。


小張這話是什么意思啊?是托物言志?以小見大?伏筆鋪墊?欲揚先抑?借景抒情?寓情于景?……


如何聯系社會現實,理解李總今天早上和老王同時出電梯的深刻意義,要求不少于300字……


有一句話說得太好了: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,快樂著自己的快樂,痛苦著自己的痛苦,與這個世界無關。


能夠理解對方,其實是一種少見的天賦;而不去強行理解他人,才是人人應有的美德。


5


理解應該有兩層意思:


第一層意思是從道理上明白。比如說:我理解你的意思了。


第二層意思是從情感上體會,比如說:我能理解你的感受。


可總是有人把兩層意思搞混。


蘇小姐嫁給了別人,失意中的趙辛楣請方鴻漸吃飯,并稱他為“同情兄”。


趙辛楣說:“咱們倆現在是同病相憐”,――不錯,這是理解。


感謝理解,理解萬歲!可是,方鴻漸還是有點不明白:這個“同情兄”是個什么鬼?


趙辛楣得意洋洋地解釋說:“同有一個情人的該叫‘同情’。”


理解個屁啊!老子愛的是唐小姐,不是蘇小姐。


方鴻漸和趙辛楣后來成了好朋友,可他們能做到相互理解嗎?


第一種理解(從道理上明白),其實是做不到的,書中第六章,兩人吵了一架,不歡而散之后,方鴻漸有一段精辟的議論:


人天生是孤獨的,“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,要找同伴來分攤?聚在一起,動不動自己冒犯人,或者人開罪自己,好像一只只刺猬,只好保持著彼此間的距離,要親密團結,不是你刺痛我的肉,就是我擦破你的皮。”


但第二種理解(從情感上體會),他們卻做到了,不必知道對方想什么,但信任對方的言行,尊重對方的選擇。這一點,我在《為什么錢鍾書寫婚姻寫得絕望,寫友誼卻無比真誠?》一文中,有過分析。


第二種“理解”,其實應該叫“信任”。


6


現代職場上,不同職位之間的技術壁壘太高,如果團隊合作是基于“絕對的理解”,那么運作成本將高得不可想像。


一個不懂技術的項目經理,很難理解團隊成員糾纏的那些技術細節;


產品開發人員很難理解運營部提出的營銷活動有什么鬼用‘;


運營部無法理解市場部花的錢為什么總有一半被浪費了;


業務部門很難理解財務部門為什么會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規定……


大部分公司文化中的一個缺點就是“愛唱高調”,什么“上下溝通達共識,左右協調求進步”,這個餅畫得固然好,可實際上要求太高,得到的反而是“表面上一團和氣,內地里一地雞毛”。


理解是職場上的奢侈品,不是每個人都有理解他人的義務,與其“強行理解”,讓他人百口莫辯,不如一開始就承認現實――


我們永遠無法真正理解對方,但我們可以嘗試通過現代管理制度中的“授權”,建立團隊信任。


我們仍然需要相互溝通,但我不需要知道你的工作原理是什么,好像你是個變壓器,只要進去220V,出來3V,只要你每次都運作穩定,我就相信你。偶爾出一次問題,我就當合理誤差,出幾次問題,我覺得你需要“修理”,但問題出得太頻繁,你就要被換掉。


我不在乎你晚上加不加班,不在乎是否看得慣你的工作習慣,不在乎你是內向還是外向,那些都是你自己的事。


先判斷,再信任,這是傳統道德社會的做法;先小信任,再判斷,最后是大信任,這是現代契約社會的規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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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都是成年人了,與其說“我理解你,Balabalabala”,不如問句“你肚子餓不餓,我煮碗面給你吃?”


吶! 理解的事,是不能強求的。做人呢,最重要就是開心。